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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市府114年12月8日府人給字第1141662697號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11月28日總處給字第11440022651號書函,有關該總處2026~2028年「健康99—全國公教健檢方案」訊息
一、為促進公教員工自主健康管理,總處特邀請符合本方案需求說明所列資格之醫療機構,以新臺幣4,500 元規劃各式健檢方案,作為現職員工、退休人員及其眷屬等自費健康檢查時之選擇參考。
二、受檢人參加本方案時,請逕洽特約醫療機構先行預約;特約醫療機構得向受檢人要求出示現職員工、退休人員或眷屬關係等相關證明文件。
另為避免醫療資源浪費,申請公教健檢補助之同仁應提供健保卡,供特約醫療...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市府114年12月2日府人考字第1141670724號函轉銓敘部114年12月1日部法二字第1145903367號函
公務人員考績法第3條、第11條及第12條業經總統於民國114年11月19日修正公布
旨揭條文係自公布日施行,主要修正重點如下:
(一)第3條修正另予考績辦理條件,將原定「連續」任職改為「累計」任職。
(二)第11條放寬因育嬰留職停薪辦理之另予考績,得用以取得同官等高一職等之任用資格。
(三)第12條將公務人員對他人為性騷擾、跟蹤騷擾或職場霸凌等違失行為,且情節重大者,增列為一次記二大過專案考績免職要件,並明定懲處權行使期間,一次記二大過者15年... 觀看完整文章
依據市府114年11月26日府人給字第1141496749號函略以,為鼓勵本府暨所屬機關員工從事藝文創作,並能持續提供同仁展演藝術能量之平臺,115年臺南市政府公教美展賡續以線上展覽方式進行
一、邀展對象為市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所屬員工及其眷屬(限員工之配偶及直系血親)暨退休人員
二、收件作品分為國畫、書法、油畫、水彩、攝影等五類。
三、作品選送方式:
(一)請欲參展之同仁於114年12月17日前填寫作品清冊送至人事室。
(二)如有作品照片檔,可提供畫素達1,200萬以上之電子檔案(JPG檔),檔案大小3-5MB,彩色或黑白照片皆可。若無法繳交...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