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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本會自民國七十年成立起即以服務燒傷及顏面損傷者(如:胎記、神經纖維瘤病友…)為主要對象,透過提供傷病友以及其家庭生理復健、心理諮商與經濟服務、就業等服務,以減輕其身心壓力,期使傷病友在治療後重返社會,並得以維持應有之生活品質。
二、根據本會2025年臺灣民眾對外貌的意向與經驗調查發現:每5人中就有1人曾因外貌遭遇不友善對待,以「被取不喜歡的外號」最常見。值得關注的是,年輕族群(18至39歲)和國高中時期仍是最常遭遇外貌不友善的年齡層,顯示外貌刻板印象深植社會日常,部分言行雖看似無心玩笑,卻可能對當事人造成長期傷害。為此,本會針對因為神經纖維瘤、黑色素痣、胎記、血管瘤造成...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本市民政局114年11月6日南市民徵字第1141527821號函辦理。
二、國防部有關臺灣全民安全指引手冊《當危機來臨時:臺灣全民安全指引》,該部於114年10月13日第1140286204、11402862041號行文通知,原檢附宣傳連結位置勘誤修正版。
三、相關連結網址詳如附件。
新版「臺灣全民安全指引」宣傳推廣方式(修正版) 雙版本 推廣平台 連結位置 線上 網站版 「全民安全指引」網站 https://prepare.mnd.gov.tw
PDF 離線版 114年9月19日國家防災日 「災防告警細胞廣播服務訊息」 https:// gov.tw/ZfG&nb... 觀看完整文章
請有興趣的老師於11/17以前連繫教學組,以利薦送(資訊科、本土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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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教育部115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請提供薦送參加教師名單,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1月7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2910號函辦理。
二、為充裕師資來源,教育部115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請各校依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素,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包含特殊教育),薦送旨揭教師名單俾教育部規劃開班。
三、教育...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市府114年10月30日府人力字第1141494849號函轉銓敘部114年10月27日部法三字第11458907232號函,有關銓敘部令示一案
銓敘部民國114年10月27日部法三字第11458907231號令,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所稱「現職機關」及擬調任「其他機關」之所在地,得以當事人於該機關實際任職之辦公場所所在地予以認定與子女實際居住地是否位於同一直轄市、縣(市)。
一、依112年2月15日修正施行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公務人員因「現職機關」所在地與3足歲以下子女實際居住地未在同一直轄市、縣(市),為親自養育子女,於實際任職達公務人員考試法所定限制轉... 觀看完整文章
各位同仁好,宣導廉政倫理規範事宜如下:
一、請同仁遇有受贈財物、飲宴應酬、關切事件或其他廉政倫理事件時,依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規定妥善因應,以維護自身權益。
二、遇有上開廉政倫理事件時,請於事件發生之日起算3日內(不包含事件發生當日),填寫「受贈財物、飲宴應酬、關切事件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請向人事室索取) ,並於簽報人事室、會計室及校長後,將登錄表電子檔回傳教育局政風室承辦人( ww95888@tn.edu.tw )。
三、退還受贈財物時,應留存「退還簽收領據或掛號郵件收據」等證明,俾保障同仁權益。另客觀上已逾正常社交禮俗標準(新臺幣3000元),與職務執...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教育局114年10月28日南市教人(二)字第1141489923號函,有關本市代理教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及具合格教師證書之代理教師取得較高學歷者,於相關規定修正前,得依本函辦理改敘一案。
一、為肯定代理教師教學辛勞及權益,自114月8月1日起代理教師如於聘期中取得合格教師證書,或具合格教師證書之代理教師於聘期中取得較高學歷者,比照專任教師規定辦理改敘,並配合修正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以下簡稱聘任補充規定)。
二、於聘任補充規定修正發布前,代理教師如符合上開情形,得依本函下達後3個月內檢齊相關證明文件申請改敘,並溯自教育部核發之教師證或畢業證書登...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轉知台灣家長教育聯盟辦理「114~115年十二年國教課程 綱要(總綱)國民中小學階段家長講師培訓暨宣導計畫」, 請協助公告周知並鼓勵有興趣之家長積極參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台灣家長教育聯盟114年10月27日台家盟愛字第 2024102703號函辦理。
二、本次兩場課綱宣講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新市場:114年11月15日(星期六)上午9時於本市新市國 民中學(育樂堂)辦理。
(二)大光場:114年12月27日(星期六)上午9時於本市大光國 民小學(三樓小禮堂)辦理。
(三)檢附本活動相關資訊及報名方式各1份,請協助公告周 知。
三、相關事... 觀看完整文章
